关于招聘在职教师为本科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0-04-12   浏览次数:204

 

    高等学校的教学督导是对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制度,是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努力构建具有河海大学特色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体系,优化督导组成员的年龄结构,兼顾院系平衡,提升督导组工作的有效性,充分发挥教授、专家在教学工作中的“督教、督学、督管”的作用。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在职教师招聘本科教学督导员10人左右,聘用期二年。
一、工作职责
1、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
2、检查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周历、教学规章制度等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
3、督导开学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人文素质课检查等工作,广泛收集师生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
4、协助学校做好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考风建设。
5、参加各类教学评奖、评优、评估等活动;参与教师职称晋升、新教师岗前试讲、学生评教后5%教师听课、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再提高、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和优秀主讲教师考核等工作。
6、定期参加督导会议,撰写调研报告,为教学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7、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和学校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教学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2、从事教学工作多年,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校优秀主讲教师或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录用。
3、了解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三、相关待遇
    根据《河海大学督导工作条例》(校科教〔2008〕44号)规定,教学督导员在完成每月的工作任务后,学校发放600元报酬,对完成任务好的督导,在年终再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电子邮件发送至办公自动化邮箱:教务处评估与培训办公室;纸质材料提交至本学院(系)教学秘书办公室或教务处教学培训和评估科(江宁校区勤学楼1105室)。教务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后,确定是否录用。
五、招聘时间、联系方式
    招聘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学培训与评估科
联系人:陈磊
电话:025-83786387
六、附件
河海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
 
 
教务处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20104121071318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