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首页  实践教学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实践教学科主要负责全校本科学生实践教学的组织、协调、监控、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实践教学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

2.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教学实验室建设协调(含常州新校区实验室建设论证)、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建设、实验MOOC建设、核心实验课程评估;

3.实习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调、实习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

4.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组织管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省级/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与申报;

5.省级/校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品牌专业,重点基地等产教融合系列化建设工作开展;

6.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竞赛工作指南制定、竞赛成绩分析及推进方案制定、竞赛获奖师生奖励、“十佳学科竞赛指导教师”评选;

7.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8.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类质量工程(含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教育中心、卓越工程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产教融合项目等)的申报、建设、相关考核;

9.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

10.其他:实践教学年鉴制订、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实践教学工作量编制核算、实践教学积分制认定、二级教学单位教学与本科生培养考核、实践教学类数据统计上报、跨校区实验班车运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