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主管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办公室、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挂靠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为教务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规划,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建设与改革。

2.负责编制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学文件。

3.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申报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工作。负责本科教学督导、校内外本科教学评估及专业认证、调整等工作。

4.负责教学事务运行管理工作,检查教学秩序情况。负责本科教学信息化建设。负责教室调度,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课表编排、考务工作,本科教学试卷的管理、归档工作,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校历编制,负责与本科生教学相关合同的业务审查及管理。

5.负责本科生成绩和学籍管理。负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负责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负责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等。

6.负责本科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评优和总结。实践教学类质量工程的申报、建设、年度考核等。本科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实习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本科生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等。

7.负责教师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发展中心的相关活动。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负责校内教师讲课竞赛和优秀主讲教师评选。配合学校做好“徐芝纶教育基金”、“宝钢教育基金”等有关教师奖项的评选。

8.负责本科教学经费预算编制,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上报。

9.负责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相关专业教指委委员等的推荐、管理工作。协同水利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共同做好水利专业认证相关工作。

10.负责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办公室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11.负责工程训练中心的建设管理,开展工程实习实训和大学生创新活动。

12.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