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2月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到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人:创新创业教育  发布时间:2018-01-11   浏览次数:29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163号)、《关于启动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河海教务〔201610号)的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对2017年12月到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由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聘请专家统一组织答辩,请各项目管理单位务必通知到各项目组成员,做好答辩准备。(常州校区按通知要求,自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需接受结题验收。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即项目管理单位初评推优和教务处集中评优。

1、各项目管理单位初评推优:各单位聘请专家组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按学校统一要求,对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答辩。结题成绩分优秀、合格、延期、不合格。各项目管理单位按照不超过30%(推优项目占参加结题验收项目总数)的比例进行推优,对于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完成质量较差,不符合结题条件的,经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可延期至2018年6月份结题,经沟通不愿延期的认定项目结题不合格。

2、教务处集中评优:教务处邀请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专家对各项目管理单位推优项目组织答辩,按照不超过25%的比例确定最终结题优秀项目,并对各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三、验收要求

1、各项目管理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及总结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各项工作。

四、国家级、校级需交材料

1.填写《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国家级、校级填写,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见附件2);

 2.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一式一份);

3.研究报告或研究论文等(一式一份,书写格式要求见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

4.已获成果提交(一式一份,已发表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实物的要提交实物、相关视频及图片,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

5.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见附件5);

6、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附件纸质稿需统一蓝色封面胶装成一本(一式一份)。

五、省级填写说明以及需交材料

 1.2017年12月到期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组负责人首先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

2.把结题申请书和项目的相关成果打包作为附件上传后,请认真审核结题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申报必须12月13日前完成。

3.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一式一份)

4.研究报告或研究论文等(一式一份,书写格式要求见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

5.已获成果提交(一式一份,已发表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实物的要提交实物、相关视频及图片,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

6.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都需交,见附件5);

7、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附件纸质稿需统一蓝色封面胶装成一本(一式一份)。

各项目管理单位请将填写好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签字盖章、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等纸质材料(统一蓝色封面胶装)于12月18日前报送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雅学楼301室)。电子稿打包发至:gcxlzxcx@126.com。联系人:徐琴。联系方式:58099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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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