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关于实施“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再提高”工程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04〕21号)的精神,各院(系)先后为青年教师建立了培养考核档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授课艺术进行了指导与培养。
2010—2011学年第1学期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已经进入总结阶段,请相关院(系)提供以下材料,并于12月28日前报至教务处评估与培训科:
1、课堂教学分析与评价表。请将本院(系)的课堂教学分析与评价表进行汇总,原件交评估科,同时院(系)复印一份存档;
2、青年教师培养情况汇总表。请院(系)依据课堂教学分析与评价表填写汇总表(表格附后),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评估科信箱)。
学校将根据培养情况核拨津贴,并对进步明显的青年教师进行表彰。请各相关院(系)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容;联系电话:6387。
教 务 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0122194848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