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04-15   浏览次数:44

各学院(系):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常规要求,决定于第9—12周(4月18日-5月13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在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以“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培养质量”为主题,倡导研究性教学、体验式教学、合作式教学等教学方法,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社会紧密结合,推动学校的科学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课堂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最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要对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保证和提高本科教育的课堂教学质量。
    2、检查实验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  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毕业设计(论文)是在教学过程最后阶段采用的总结性实践教学环节。要完善实验教学大纲,精练基本实验,减少验证性实验,并深入实验课听课,检查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的开展情况;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完成进度、教师指导情况,认真听取学生意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提高实验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3、检查实践教学  检查教师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教学核心,将科研和社会实践带入课堂、开展案例教学和研究型教学的情况。
   (二)常规检查内容
    1、检查教风  根据《河海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和《河海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检查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课堂教学情况、实验教学情况、课程设计的教学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情况、教师调停课手续及调停课后的补课情况。
    2、检查学风  重点检查学生的课堂纪律和学习习惯情况。
    3、检查管理工作  依据《教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细则》及有关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检查学生成绩及学籍异动管理情况;检查课程试卷评估情况;检查教学文档的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学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本学期的课程表已全部挂上校园办公自动化网,各院系可在网上查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并请注意调停课情况
    2、开展同行观摩听课工作,确保大部分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特别是近5年新进教师能够观摩学习。
    3、各学院(系)要组织本单位领导、督导组、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课堂和实验室等场所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加强对集体备课、同行观摩听课、示范公开课、答疑、作业批改等环节的检查。
    教务处将组织校、院两级督导组和有关人员抽查各学院(系)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在全校教学工作例会上通报结果。
    常州校区的检查由常州校区教务部统一安排。
    四、检查时间安排
    1、第9—11周:各学院自查。
    2、第12周:各院(系)进行检查总结,通报本院师生。
3、第13周:教务处汇总各院(系)检查结果,召开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
    五、检查的总结
    各单位请参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撰写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重点是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书面总结材料和听课记录表在12周星期五(5月13日)前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勤学楼1105室)。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