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开展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和江苏省教学名师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按照教高厅函〔2011〕23号文件要求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按照苏教人〔2011〕6号文件要求推荐(详见附件)。
1、“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2、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在聘教授;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3、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好。
4、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若符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条件,可直接晋级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5、其他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执行。
二、名额分配
1、本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100名。我校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若符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条件,可直接晋级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50名。各院(系)限报1名,学校按照工作程序推荐2名报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要求与推荐程序
1、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直接晋级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按照教育部报送材料的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6),同时附上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2、其他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按照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报送材料的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5),同时附上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3、请各院(系)于5月3日前将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附件5、6、7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评估与培训科(勤学楼110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办公自动化评估与培训科邮箱;学校评审确定人选并公示后将正式材料报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陈培玲、张容,联系电话:59099173(内线:5173)。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详情请见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51/201104/117205.html)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详情请见 http://www.jsjyt.gov.cn/html/zwgk/xzgw/82987.html)
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4、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5、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6、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7、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