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遗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07-15   浏览次数:138
一、发放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二 上午9:00--11:30(工作日);
 
二、证书发放程序
1、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毕业生当年的学业状况和毕结业结论;
2、携带本科毕业离校手续单,相关手续须办理完毕(注意:财务要盖到财务处的大圆章才表示已办完);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勤学楼1109)填写证书签收表、签领证书。
 
三、注意事项
1、代领证书须持有:委托人出具的附有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的书面委托书;
2为使证书发放工作集中、有序、高效进行,请按照上述程序及时间安排从速办理。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