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 2020 〕 9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河海大学章程》(河海委发〔 2022 〕 15 号)及《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河海校政〔 2017 〕 113 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海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经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河海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管理办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河海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河海大学
2022年7月16日
河海校政〔2022〕73号_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