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部拟定于10月中旬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浙江工业大学承办)。为做好参会工作,宣传和推广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加强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现向全校征集选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秀成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年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为2019年10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年会由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工作组举办、浙江工业大学具体承办。
三、项目遴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
2.必须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
3.论文及展示项目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4.年会将遴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5.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四、奖励方式
1. 年会组织机构将选出约20篇优秀论文并颁发证书。
2.入选展示的项目,在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期间,由学生代表投票选出约20项“我最喜爱的项目”;由专家投票选出约20项“最佳创意项目”。
3.入选创业推介的项目,将选出6项优秀创业项目并颁发证书。
4.凡入选全国年会的项目、在年会期间获奖的项目将根据《河海大学关于公布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2019版)》河海教务[2019]13号文件中认定的级别进行认定和奖励(“优秀论文”、“最佳创意项目”、“优秀创业项目”定为二级竞赛二等奖,“我最喜爱的项目”定为二级竞赛三等奖,入选年会定为三级竞赛二等奖)。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6月20日前,按附件《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将排版好的学术论文、项目展板内容、创业推介项目内容及相对应的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1-4)的Word电子稿打包发送至20110636@hhu.edu.cn,联系人:高老师,电话:58099145(5145)。
2.6月25日前学校成立专家组组织评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3.6月30日前完成年会推荐材料网上填报。
4.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同学加入河海大学年会交流群,群号:416978026。
关于组织选拔优秀项目成果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zip
教 务 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