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评估科  发布时间:2016-10-30   浏览次数:389

 各学院(系):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常规要求,决定于第10—12周(1031-11月18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贯彻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在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凝练人才培养特色与优势深入推进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最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各院系要对全校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检查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要完善实验教学大纲,精练基本实验,减少验证性实验,并深入实验室听课,检查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的开展情况。

3、检查教学秩序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各院(系)要严格执行相关教学规章制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按时上下课、规范办理调停课手续及调停课后的补课等情况

4、检查公开示范课  公开课搭建了教学交流平台,营造了教学研讨氛围,在促进教师教学专业化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要检查公开课教师的开课情况(详见《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学期全校性公开课活动的通知》)和本院教师听课观摩和教学研讨情况。

(二)常规检查内容

1、检查教风  根据《河海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和《河海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检查课堂教学情况、课程设计的教学情况、教师调停课手续及调停课后的补课情况

2、检查学风  重点检查学生的课堂纪律和学习习惯情况。

3、检查管理工作  依据《教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细则》及有关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检查学生成绩及学籍异动管理情况;检查教学文档的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学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本学期的课程表(含研究生)已全部挂上教务处网站,各院系可在网上查询2016-2017学年第”(网址:http://jwxt.hhu.edu.cn:7778/index_jpg.htm),并请注意调停课情况

2、各学院(系)要组织本单位领导、督导组、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课堂和实验室等场所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加强对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答疑、作业批改等环节的检查。

学校将组织校本科教学督导和教务处有关人员抽查各学院(系)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将在全校教学工作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

常州校区的检查由常州校区教务部统一安排。

四、检查时间安排

 1、第10—11周:各学院自查。

2、第12周:各院(系)进行检查总结,通报本院师生。

3、第13周:教务处汇总并公布各院(系)检查结果。

五、检查的总结

各单位请参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撰写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重点是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书面总结材料和听课记录表在第12周星期五11月18日)下班前送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行政楼207室)

 

附件一:河海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适用本科生)

附件二:河海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适用研究生)

附件三:河海大学实验教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四:河海大学干部听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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