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自2001年起开展了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为教学规范、工作负责、课堂教学质量高的教师授予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称号。
根据《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河海校科教〔2010〕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届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优良,校教龄五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2、参评前五年内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中有三次名列全校前15%内。
3、对教学工作一贯认真负责,近五年中无任何教学事故、年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
4、近五年来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且年均完成本科课程教学三个学分及以上;本年度实际承担至少一门必修或选修课程三分之二以上内容的主讲任务。
1、凡申报优秀主讲教师者,请认真填写“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申报表”(附件1),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并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评估科(勤学楼11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办公自动化邮箱或zhang_0926@hhu.edu.cn。
联系人:张容 林骁;联系电话:58099173(内线:5173)。
本年度两个学期均可申报,本学期申报材料接收的截止日期为2月20日,下学期如有补报者请在开学第一周内将材料报至教务处。
2、评选分院(系)初评和校评两个阶段进行。
院(系)开展初评工作,通过听课、考察等方式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年底前将本单位综合考核分数及排序情况报教务处评估科;同时,学校根据课程学科性质,组织校教学督导前往听课指导并填写《河海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附件2)。
学校根据院(系)初评结果,组织校教学专家评议,最后将评议结果报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表决,待校长批准后公布本届优秀主讲教师名单。
三、奖励措施
1、被评为优秀主讲教师者,颁发“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证书及奖金(3000元/人)。
2、将评审材料存档,作为今后职称晋升及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3、优秀主讲教师在当年年度评优、评选先进个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4、部分(尤其是基础课)优秀主讲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助教,从事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教学辅助工作。
附件1: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申报表
附件2:河海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2月14日
关于开展河海大学第十四届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