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每年开展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评选出了一批教学规范、工作负责、课堂教学质量高的优秀主讲教师。
为充分发挥优秀主讲教师的示范作用,使其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教学改革,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等培养工作,根据《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河海教务[2010]38号)文件精神,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继续开展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向学校申请资助配备助教:
1、校优秀主讲教师和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所授课程为本科生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实践实验课、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二、聘用对象
1、选择聘用对象时应优先考虑本院新进青年教师,使其在担任助教的过程中尽快掌握教学技能和方法;也可选聘一些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研究生担任助教。
2、根据工作需要可获资助的名额为1—3名助教。
三、助教工作职责
1、随堂听课并协助优秀主讲教师上好习题课、讨论课等。
2、协助优秀主讲教师做好学生课后的辅导和答疑工作。
3、协助批改优秀主讲教师指定的部分书面作业。
4、协助优秀主讲教师批改试卷并进行试卷分析。
5、协助优秀主讲教师收集、整理、发布课程教学资源,及时反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助教管理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聘助教,填写《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申请表》(附件2,请认真填写,结算助教酬金时以此为依据)。
请将申请表纸质版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勤学楼1105室)。联系人:张容,联系电话: 58099173(内线:5173)。
2、学校对助教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助教正式上岗工作。
3、助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如实做好工作记录,填写《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助教工作考核记录表》(附件2)。优秀主讲教师对所聘助教进行过程管理,学校对助教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4、学期末(6月20日前),各优秀主讲教师对所聘助教进行综合考核,在《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助教工作考核记录表》(附件2)中给出考核意见,学院汇总考核记录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学校为考核通过的助教发放酬金。
助教酬金结算方法详见“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河海教务[2010]38号)。
附件1: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申请表.docx
附件2: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助教工作考核记录表.docx
教务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