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的通知
发布人:实践科  发布时间:2013-11-21   浏览次数:258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中心):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开始,省级示范中心纳入常规考核和绩效评价,各示范中心须于每年12月底提交“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

    我校需填报的中心为:1.力学实验教学中心2.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3.物理实验教学中心4.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5.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6.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7.测绘实验教学中心8.工程材料实验教学中心9.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10.电力能源实践教育中心11.电子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12.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13.工程训练中心14.常州移动物联网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请各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并于12月底前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121.248.63.112)进行网上提交。

    网上提交流程为:“共享平台”——“中心登陆”——“流程管理”——“年度报告”——操作“提交年度报告”。(“中心登陆”帐号省厅将于近期下发至各高校,届时会另行通知各中心负责人。)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王晓燕 联系电话:5175(内线)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2、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pdf

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doc 

 

                                 教务处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