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01-04   浏览次数:325

各有关学院(系):

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开展了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评选出了一批教学规范、工作负责、课堂教学质量高的优秀主讲教师。

为充分发挥优秀主讲教师的示范作用,使其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教学改革,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等培养工作,根据《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河海校科教[2010]39号)和《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河海教务[2010]38号)文件精神,下学期继续开展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向教务处申请资助配备助教:

1、在职或返聘、且荣誉称号在有效期内(5年)的校优秀主讲教师;各届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河海大学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仅为指定示范课程配备助教)。

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所授课程为本科生的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实践实验课、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二、聘用对象

1、选择聘用对象时应优先考虑本院()近三年新引进的青年教师,使其在担任助教的过程中尽快掌握教学技能和方法;也可选聘一些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研究生担任助教。

2、根据工作需要可获资助的名额为12名助教。

三、管理程序

1、助教由优秀主讲教师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聘,主要从事参与课堂讨论、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教学辅助工作;为提高助教工作质量,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助教进行适当的培养和指导。

2、各优秀主讲教师对所聘助教进行过程管理并进行期终考核,教务处对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学期末,教务处核算本学期助教酬金并发放给各助教;

4、请相关学院(系)依据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具有向教务处申请配备助教资格的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通知相关教师填报申请表(附件2,请认真填写,结算助教酬金时以此为依据),并于116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勤学楼1105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办公自动化邮箱或pgypxb@126.com

联系人:张容

联系电话: 58099173(内线:5173

 

 

附件1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具有向教务处申请资助配备助教资格的教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2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