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317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2105号)文件精神,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3-4周(311日—322日)开展研究生课程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主讲教师到课情况;

2、教学纪律及调停课情况;

3、教案、教学周历、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是否完整规范;

4、学生到课情况;

5、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

6、教学效果;

7、其它教学相关问题。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研究生教学运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教学秩序

各院(系)要加强研究生课程日常监控力度,每天均安排相关教学管理行政人员对本单位研究生课程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调停课率、主讲教师到课率,并填写“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巡查记录表”(见附件一)。研究生课程安排详见附件二,也可通过校园办公自动化网页左下角的“教务课表”栏目查询或点击如下链接查询:http://jwxt.hhu.edu.cn:7778/08092kebiao/index_jpg.htm,并请注意调停课通知。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写巡查汇总表(见附件三),并于次周星期一将巡查记录表、巡查汇总表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办(本部河海馆213室)或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江宁勤学楼1105室)。

2、检查教学质量

各院(系)要组织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院级研究生教学督导,深入课堂听课,重点检查教学内容先进性、教学方式互动性,并填写“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见附件四)。

各院(系)院长、书记至少听1次课,教学院长、教务处、研究生院领导至少听2次课。

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检查总结

各院(系)收齐“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对听课记录表进行汇总(见附件五),并对本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进行小结,于325日前将巡查汇总表、听课记录表、听课检查汇总表及研究生课程检查小结(含纸质表和电子表)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江宁勤学楼1105室)。纸质表由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电子表发至“办公自动化网”教学评估与培训科信箱。联系人:陈磊  张容;联系电话:58099173(内线:5173)。

 

附件:

一、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巡查记录表

二、研究生第3-4周课程清单

三、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巡查汇总表

     四、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

     五、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一三年三月八日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