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2〕105号)文件精神,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3-4周(3月11日—3月22日)开展研究生课程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主讲教师到课情况;
2、教学纪律及调停课情况;
3、教案、教学周历、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是否完整规范;
4、学生到课情况;
5、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
6、教学效果;
7、其它教学相关问题。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研究生教学运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教学秩序
各院(系)要加强研究生课程日常监控力度,每天均安排相关教学管理行政人员对本单位研究生课程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调停课率、主讲教师到课率,并填写“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巡查记录表”(见附件一)。研究生课程安排详见附件二,也可通过校园办公自动化网页左下角的“教务课表”栏目查询或点击如下链接查询:http://jwxt.hhu.edu.cn:7778/08092kebiao/index_jpg.htm,并请注意调停课通知。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写巡查汇总表(见附件三),并于次周星期一将巡查记录表、巡查汇总表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办(本部河海馆213室)或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江宁勤学楼1105室)。
2、检查教学质量
各院(系)要组织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院级研究生教学督导,深入课堂听课,重点检查教学内容先进性、教学方式互动性,并填写“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见附件四)。
各院(系)院长、书记至少听1次课,教学院长、教务处、研究生院领导至少听2次课。
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检查总结
各院(系)收齐“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对听课记录表进行汇总(见附件五),并对本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进行小结,于3月25日前将巡查汇总表、听课记录表、听课检查汇总表及研究生课程检查小结(含纸质表和电子表)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江宁勤学楼1105室)。纸质表由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电子表发至“办公自动化网”教学评估与培训科信箱。联系人:陈磊 张容;联系电话:58099173(内线:5173)。
附件:
一、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巡查记录表
二、研究生第3-4周课程清单
三、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巡查汇总表
四、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
五、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