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加强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常规要求,决定于第9—11周(4月22日-5月10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在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树立“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教学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着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持续地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课堂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最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通过检查课堂教学,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检查公开课 公开课搭建了教学交流平台,营造了教学研讨氛围,在促进教师教学专业化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要检查开课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二)常规检查内容
1、检查教风 根据《河海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和《河海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教师调停课手续及调停课后的补课情况。
2、检查学风 重点检查学生的课堂纪律和学习情况。
3、检查管理工作 依据《教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细则》及有关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检查课程试卷评阅与评估情况;检查教学文档的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学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2、各学院(系)要组织本单位领导、督导组、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课堂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加强对集体备课、答疑、作业批改等环节的检查。
学校将组织校督导组和教务处有关人员抽查各学院(系)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将在全校教学工作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
常州校区的检查由常州校区教务部统一安排。
四、检查时间安排
1、第9—10周:各学院自查。
2、第11周:各院(系)进行检查总结,通报本院师生。
3、第12周:教务处汇总并公布各院(系)检查结果。
五、检查的总结
各单位请参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撰写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重点是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书面总结材料和听课记录表在11周星期五(5月10日)前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勤学楼1105室)。
附件一:河海大学本科生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二: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三:河海大学干部听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