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班导师是班集体的教育者和管理者,是学生学习过程的主要指导者,对班集体的建设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为鼓励优秀教师主动投入班集体工作,加强班导师和辅导员、学生的联动,推动班导师工作机制的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河海大学班导师工作管理办 法(修订)》(河海校科教〔2010〕94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将开展2012-2013学年班导师考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河海大学优秀班 导师。
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优对象
2012-2013学年担任班导师工作的所有在职教师。
二、考核程序
1.班导师自评。班导师按照《河海大学班导师工作评估考核表》(附件1)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工作自评。
2.院(系)考核及初评。各院(系)要成立考核小组,邀请学生工作副书记、本科生辅导员参加考核,组织班导师现场汇报班级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照《河海大学班导师工作评估考核表》(附件1)进行初评,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级。
3.院(系)公示。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征求辅导员、责任班级学生等方面的意见,确定评优名单。
三、评优程序
1.院(系)推荐。在考核的基础上,各院(系)评选出河海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班导师推荐人选,比例不得超过班导师总人数的10%。被推荐者需填写《河海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班导师申报表》(附件2)。
请各院(系)于6月28日前汇总好相关材料(附件2、3、4)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科(勤学楼110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评估科办公自动化邮箱。
2.学校相关部门综合考核。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院系推荐结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正式公布河海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班导师名单。
四、奖惩措施
1.班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条件,考核为优秀的班导师在年度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时予以优先考虑。
2.学院考核为优秀的班导师,减免20%的工作量;考核为称职的班导师,减免15%的工作量;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班导师,减免10%的工作量;考核为不称职的班导师,不减免工作量,当年度不能晋升职称,并予以撤换。
3.对于获得“优秀班导师”荣誉称号的获奖教师,学校将发文公开表彰,并在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张容
联系电话:58099173(内线:5173)
附件1:河海大学班导师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河海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班导师申报表
附件3:河海大学2012—2013学年班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4:河海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班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