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关于实施“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再提高”工程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04〕21号)的精神,各院(系)先后为青年教师建立培养考核档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中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授课艺术进行培养与再提高。为便于总结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填报上学期培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稿于9月20日前发至教务处评估与培训办信箱,同时将课堂教学分析与评价表原件报教务处评估与培训办公室备查,院(系)复印一份存档。学校将据此核拨津贴(50元/每小节课),同时对工作踏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学校将在10月召开“再提高工程”经验交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2010年各院(系)上报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再提高工程培养计划人数为29人(见附件2)。鉴于部分院(系)有修改或增补的情况,请各院(系)认真核对《2010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再提高工程”培养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建议上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位于后5%的青年教师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报名参加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再提高工程。
具体要求如下:
1、已上报计划的院(系)如上半年计划有改动或下半年计划有增补的情况,请在《2010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再提高工程”培养计划汇总表》中自行修改或增补(须用红色标明)。
2、年初未上报年度培养计划的院(系),如下半年有申报需求者可在《2010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再提高工程”培养计划汇总表》下方自行增加(须用蓝色标明)。
3、请各院(系)将修改好的培养计划表于2010年9月2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评估与培训办邮箱。联系人:张容,联系电话:6387。
附件1:2009-2010学年第2学期青年教师培养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10年“再提高工程”培养计划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