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考虑到推外工作的签字、盖章比较多,为方便大家,避免学生在校本部与江宁校区来回跑,教务处特从江宁校区调派专人,于9月17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在校本部河海馆受理推外工作,之后仍在江宁校区办公。
具体推外程序:
学生应首先从学院得知自己的推外是用的那类指标(即交流计划,还是互换计划),然后按下列其中一种流程办理。
(1)交流计划: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填写对方学校(科研院所)推免申请表——填写推免文件附件5(河海大学2010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校外))——教学秘书签字——学院分管推荐工作院长签字——教务办登记(河海馆213)——教务处分管处长签字、盖章。
(2)互换计划: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公示——填写对方学校(科研院所)推免申请表——填写推免文件附件5(河海大学2010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校外))——教学秘书签字——学院分管推荐工作院长签字——研究生院分管领导签字(闻天馆6楼)——教务办登记(河海馆213)——教务处分管处长签字、盖章。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