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
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开展了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评选出了一批教学规范、工作负责、课堂教学质量高的优秀主讲教师。
为充分发挥优秀主讲教师的示范作用,使其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教学改革,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等培养工作,根据《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河海校科教[2010]39号)和《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河海教务[2010]38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开展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向教务处申请资助配备助教:
1、学校在职或返聘且荣誉称号在有效期内(5年)的优秀主讲教师,包含各届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本学期所授课程为本科生的理论课程,不包括实习和毕业设计。
二、聘用对象
1、优秀主讲教师选择聘用对象时原则上应优先考虑本院(系)新引进的青年教师,使其在担任助教的过程中尽快掌握教学技能和方法;也可选聘一些成绩优秀、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研究生担任助教;
2、每位优秀主讲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可获资助的名额为1—3名助教。
三、管理程序
1、助教由优秀主讲教师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聘。从事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教学辅助工作;
2、各优秀主讲教师对所聘助教进行过程管理并进行期终考核,教务处对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学期末,教务处核算本学期助教酬金并发放至各助教;
4、请相关学院(系)依据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具有向教务处申请配备助教资格的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通知相关教师填报申请表(附件2),并于9月29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勤学楼1105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办公自动化邮箱或zhang_0926@hhu.edu.cn。联系人:张容;联系电话: 6387。
附件1: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具有向教务处申请资助配备助教资格的教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2:河海大学资助优秀主讲教师配备助教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10917161681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