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10-2011学年班导师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09-27   浏览次数:361

 

各学院(系):

班导师是班集体的教育者和管理者,是学生学习过程的主要指导者,对班集体的建设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为充分调动班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河海大学班导师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科教〔201094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将开展2010-2011学年班导师考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河海大学优秀班导师,现将考核与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优对象:

2010-2011学年担任班导师工作的所有在职教师。

二、考核程序:

1、班导师自评。班导师按照《河海大学班导师工作评估考核表》(附件1)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工作自评。

2、院(系)初评。各院(系)根据班导师的自评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同时征求责任班级学生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照《河海大学班导师工作评估考核表》(附件1)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级。

三、评优程序:

1、院(系)推荐。在考核的基础上,各院(系)推选出河海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班导师人选,比例控制在班导师总人数的10%。被推荐者需填写《河海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班导师申报表》(附件2)。

请各院(系)于1010日前汇总好相关材料(含附件2和附件3)并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评估科办公自动化邮箱。联系人:陈培玲、张容;联系电话:58099173(内线:5173)。

2、学校审核。教务处对院系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并通过走访学生等形式全面了解被推荐者。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公布河海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班导师名单。

四、奖惩措施:

1、班导师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条件。

2、学院考核为优秀的班导师,减免20%的工作量,同时学院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考核为称职的班导师,减免15%的工作量;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班导师,减免10%的工作量;考核为不称职的班导师,不减免工作量,当年度不能晋升职称,并予以撤换。

3、被评为校级优秀班导师者,学校发文公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获奖教师在年度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时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河海大学班导师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河海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班导师申报表

附件3:河海大学20102011学年班导师考核与评优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11927112593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