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海大学第十九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09-12   浏览次数:347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本科教学工程”,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帮助青年教师走向教学卓越,学校每年举办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本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条件:教学编制人员,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担任参赛课程主讲教师时间在一学年(含)以上,独立给本科生授课,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符合条件的参赛者请填写《河海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参赛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上教学周历,交至所在院(系)。参加教师发展中心项目“名师成长苑”的老师原则上必须参加(已获讲课竞赛、优秀主讲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可不参加)。

2、资格审核:学院(系)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填写学院评价意见后,将《河海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参赛申请表》和教学周历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培训科(勤学楼110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评估科办公自动化邮箱。联系人:张容,联系电话:58099173(内线:5173)。

教务处经审查后正式公布本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参赛人员名单。

3、本届讲课竞赛周期为一学期,教务处接收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20

二、竞赛程序:

1、初赛:各学院组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初赛工作。安排专家对每位参赛教师听课2次(含)以上并填写《河海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附件2),同时进行跟踪考查,并于十一月下旬将本学院初评名单及考查材料报教务处评估科。

2、复赛:在学院(系)组织初赛期间,学校同时开展复赛工作。根据参赛课程性质,设立若干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专家随机听课,及时与参赛教师沟通交流并填写《河海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3、评选二、三等奖获奖教师

十二月上旬教务处汇总学院(系)考查材料、评审专家听课材料以及学生评教材料,组织专家评议讲课竞赛二、三等奖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讲课竞赛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名单。

4、一等奖公开比赛

1)一等奖参赛人员

十二月上旬,教务处发布一等奖比赛通知,上一届和本届被评为二等奖的青年教师可由本人自愿申请参加一等奖比赛。

2)一等奖参赛材料准备

申报参赛的教师在比赛前必须准备2个不同章节的教学片段(每个片段不超过25分钟)作为参赛备选内容。

3)一等奖比赛程序

确定评委会:为了保证竞赛评分的公开性和权威性,教务处邀请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思想素质较高、代表性较广的老、中、青教师组成评委会。     

参赛教师现场讲课:评委从2个教学片段中现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参赛者的竞赛内容,参赛教师在规定时间讲完指定的教学片段。

评委现场点评:评委进行现场点评,并就有关教学研究与改革问题进行提问。

一等奖人选确定:评委进行现场评议并打分,优胜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即为本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教务处将获奖教师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发文。

三、奖励措施

1、学校发文公开表彰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获奖教师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学校为一等奖获奖教师颁发奖金,二、三等奖奖金由学院负责颁发。

2、讲课竞赛获奖教师在当年年度评优、评选先进个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3、获奖教师申报优秀主讲教师等教学类奖项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4、如教师同时参加本年度教师发展中心的教师培训项目,讲课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项目考核是否通过的重要参考因素。

 

附件1:河海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参赛申请表

附件2:河海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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