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圆满完成“质量工程”总结工作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0-06-07   浏览次数:279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13号)文件精神,5月10日至25日,我校积极开展了河海大学“质量工程”总结活动,圆满完成了国家、 省、校三级“质量工程”的总结工作。

    总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项目负责人总结、院(系)总结和学校总结。教务处首先发布了《关于开展河海大学国家级“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对河海大学“质量工程”总结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与安排。各分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进行总结;院(系)就本院的“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教务处对各项目负责人和院(系)提交的基本材料进行系统分析与有机整合,分别撰写了9个分报告和4个总报告,同时认真填写了《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以及相关调查问卷。
    9个分报告为:《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特色专业”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精品课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教学团队”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教学名师”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以及《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大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4个总报告为:《河海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关于省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河海大学校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以及《河海大学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建议报告》。

    我校以此次“质量工程”总结为契机,对学校“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和基本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并积极探讨解决办法。同时,我校将再接再厉,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我校“质量工程”有更大的突破,以此带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