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历年省教育厅办公室对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要求,请各院(系)以实验室为单位做好本单位2012-2013学年(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0日)实验室教学实验项目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见附件1),本学院对外院开设实验课的,也由开课学院填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各院(系)分管领导做好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9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郭枫;电话:5175;Email:sjjxbgs307@qq.com;
附件1:教学实验项目表
附件2:填写说明
附件3:单位库
附件4:本科专业学科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