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实习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实践科  发布时间:2015-05-19   浏览次数:106

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河海校科教〔2014〕54号),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实习教学管理,结合学校实习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决定开展实习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实习教学专项检查,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

    一、 对2015年已开展的2011级集中毕业实习进行工作总结

    学院需提交“河海大学集中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附件1,分散毕业实习可不提交),此项工作最迟于2015年9月10日前完成(提交纸质表、电子表)。纸质表由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表发至jwcsjk@hhu.edu.cn邮箱。

    二、对2015年6月至11月间相关实习进行实地专项检查

    由教务处派出相关人员以抽查方式,至部分学院实习基地进行实地检查,以便于更真实反映我校实习教学的运行状况。(附件2)

   (一)实地专项检查内容

    1、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以及实习教学计划的编撰、实际执行情况;

    2、实习指导教师的到位、实际工作表现;

    3、实习基地实际运行状况;

    4、实习学生在实习基地的表现、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5、实习教学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实地专项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以查看文件资料、现场考评、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

    学校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和实习工作检查记录表对各院(系)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并作为院系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望各院(系)认真完成以上两项实习教学专项检查。

 

附件:1、河海大学集中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2、河海大学实习工作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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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