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河海校科教〔2014〕54号),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实习教学管理,结合学校实习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决定开展实习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实习教学专项检查,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
一、 对2015年已开展的2011级集中毕业实习进行工作总结
学院需提交“河海大学集中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附件1,分散毕业实习可不提交),此项工作最迟于2015年9月10日前完成(提交纸质表、电子表)。纸质表由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表发至jwcsjk@hhu.edu.cn邮箱。
二、对2015年6月至11月间相关实习进行实地专项检查
由教务处派出相关人员以抽查方式,至部分学院实习基地进行实地检查,以便于更真实反映我校实习教学的运行状况。(附件2)
(一)实地专项检查内容
1、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以及实习教学计划的编撰、实际执行情况;
2、实习指导教师的到位、实际工作表现;
3、实习基地实际运行状况;
4、实习学生在实习基地的表现、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5、实习教学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实地专项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以查看文件资料、现场考评、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
学校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和实习工作检查记录表对各院(系)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并作为院系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望各院(系)认真完成以上两项实习教学专项检查。
附件:1、河海大学集中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2、河海大学实习工作检查记录表
关于开展2015年度实习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