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探索形成本科教学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小型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及重点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重点为:各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具有国际意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的研究与实践;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重点为:校级核心课程的建设与研究;校级精品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研究;交叉学科课程的建设与研究;学科综合课程、整合课程的建设与研究;各级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研究;课程教学资源(课件)的建设与研究。
3、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重点为:有效提升大型实习/实践环节(含工程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实践教学环节)效果的管理机制研究;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4、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重点为: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拔尖人才创新教育研究与实践。
5、课程考核与评价。重点为: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评价体系研究与实践;以能力与素质为导向的学业评价体系研究与实践;学生学习成果形成性、综合性评价的研究与实践;课程考试试卷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6、自选项目。重点为:结合学科特点的各类教学改革研究。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依据本次立项范围及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同时鼓励各学院建立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制度,支持教师更好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2、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负责人既可独立完成研究项目也可组建团队共同完成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3、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教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4、全校所有专任教师(新进教师、年轻教师、资深教师)均可申请。
5、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反思、经验总结、成果凝练等活动,每个院(系)至少申报6项教学研究项目,最多不超过10项。
6、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推荐申报(要求排序)。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申报材料
1、《河海大学小型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份;
2、《河海大学小型教学研究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管理与经费
1、每个项目资助2千至1万元不等。
2、项目负责人应于2014年12月10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报告,详细汇报项目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存在问题、重要变更、下一步计划、可预期成果等;应于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项目研究总报告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
3、各学院应于2015年6月15日前,组织召开本单位小型教改项目成果汇报与推广交流会。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下一轮小型教改项目。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14年7月4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评估科,地址:江宁校区勤学楼11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评估科办公自动化邮箱。
联系人:陈磊 张容,联系电话: 58099173。 河海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23日
附件:
1.
河海大学小型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doc
2.
河海大学小型教学研究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doc